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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08:51:39

森防总指发〔202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成员单位:

3月17日以来,我市森林火灾多发频发,三天之内,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六县连续发生7起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分别是:3月17日15时30分,洛南县石坡镇桑坪村河西组发生森林火灾,因群众烧荒引起,过火面积约0.8公顷;3月18日13时许,商南县清油河镇小花岔发生森林火灾,因群众在经济林中焚烧杂草引起,


过火面积约1200平方米;3月18日15时10分,柞水县瓦房口镇金星村一组土地沟发生森林火灾,因群众烧荒引起,过火面积约15亩,肇事者在扑火过程中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18日16时许,丹凤县峦庄镇街坪村七里荫小沟发生森林火灾,因群众上坟烧纸引起,过火面积20余亩;3月19日9时30分,柞水县下梁镇新合村一组薛家沟发生森林火灾,因群众烧荒引起,过火面积约为0. 67公顷。3月19日13时21分,山阳县城关街办伍竹园社区东沟组尖草梁发生森林火灾,因村民秦社平烧地边草引发,过火面积约4公顷;3月19日14时20分,镇安县米粮镇清泥村四组红土坪桃树窖发生森林火灾,致1人死亡。

上述森林火灾的发生,引起了省政府和省森防指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两次对我市火情作出批示,强调:“两天内连续发生三起森林火情,市上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明显漏洞,要详细了解情况,省森防指要立刻派出工作组指导督导防灭火工作。”省森防指对我市发出《关于对商洛市森林火灾频发的警示函》,并深入我市柞水等县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充分暴露出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部分县区多年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些地方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基层镇办、村组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和特殊性认识不足,思想松懈,行动迟缓。二是工作责任落得不实。一些地方没有做到当前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存在重防疫、轻防火的现象,造成工作责任夯的不实,安排部署不及时,森林防灭火包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基层防灭火工作力量不足,存在盲区和短板三是宣传教育不到位。群防群治氛围不浓厚,特别是对因疫情防控滞留在农村的人群未做到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心存侥幸,烧地边、烧火粪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甚至造成森林火灾。四是野外火源管控不严格。7起森林火灾,有6起是因为群众烧荒引起,1起是因为上坟烧纸引起,充分说明各县区在火源管控方面还存在盲区和短板,许多地方森林防火检查点形同虚设,甚至有的地方应设而未设,“红袖章”巡查开展不经常,未能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野外用火。五是责任追究不力。“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进展不平衡,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不及时、不严格,未起到足够的警示震慑作用。

为认真汲取这7起森林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火源管控,迅速遏制我市当前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势头,现就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全力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关键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核心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同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层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经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坟头,确保责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进一步夯实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

二、严格加强火源管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禁火令,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灭火机构和管护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严管火源,严防火患。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防火戒备,落实封山防火、重点监控、进山登记、火种收缴等措施,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要紧盯重点人群,加强专人监护、检查提醒,严防玩火弄火以及吸烟引发火灾。突出清明节高火险时段,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红袖章”巡查作用,全面设防布卡,分片包抓,责任到人,严防死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区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全面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点、疫情防控检查站、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全方位森林防灭火宣传,尤其是对留守高龄人群和返乡人群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灭火的意识和能力

四、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各县区应提前做好民兵预备役、武警、消防等社会救援力量的统筹部署,各镇办要加强乡镇、村组防灭火队伍管理,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火灾发生后,要进行认真研判,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扑救。扑救现场指挥原则上要由扑火指挥经验丰富且熟悉当地山情地貌的人员担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或超出响应等级要迅速提级响应。严禁村民自发、无组织进行扑火。严禁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在扑火队伍行进、驻扎和扑救时,要密切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

五、加强执法打击力度。各级森林公安要持续深入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对在林区随意烧香烧纸、吸烟玩火、焚烧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对近期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做到快立快破、公开处理,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形成严打、严管、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

六、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区要加强对镇办、村组森林防火工作的督查检查,深入森林防火基层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在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能够分析解决问题,既不放过任何一个火险隐患,又要推动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督查走马观花,摆形式、走过场,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责任追究。市森防总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森防总指和市森防指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商森防总指发2020〕7)要求,立即对各县区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进行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频发势头。


 

商洛市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抄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抄送: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森防总指;

       市森防总指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指挥长。

商洛市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印发

经办人:李延斌      联系电话0914-2332327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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