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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委办《事故灾害统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15:35:33

商安委办发【2020】22号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故灾害统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每月按时在系统中填报事故灾害统计系统登录网址或者在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网址“业务系统”栏目登录填报。

联系人:杜曜       电话:0914-2332327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事故灾害统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统计制度》(陕政办函2019126号)文件,省应急厅组织开发了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信息系统(以下事故灾害统计系统)经研究决定,使用事故灾害统计系统开展统计工作。现就试运行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事故灾害统计系统试运行安排

2020年4月3日起,事故灾害统计系统开始试运行。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须在正常报送3月份手工统计月报表的同时,实行通过互联网登录事故灾害统计系统,补填1、2月份和填报3月份事故灾害信息,按时汇总上报月报表,确保在4月12日前完成填报。5月份以后,停止使用手工统计报表,直接使用事故灾害统计系统填报数据并上报月度报表。

二、登录方式及用户管理

(一)登录方式

事故灾害统计系统登录,也可登录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在首页左下端找到政务服务事故灾害统计系统→点击即可进入登录界面。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已发送至各市(区)应急局和省级各有关行业部门,如需增加用户或者修改用户名,由市级应急或省级行业部门统一汇总与省应急联系处理

(二)用户管理

各级应急局、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单位1名系统管理员(可根据需求增设若干名信息员,由本级管理员予以添加),负责录入信息、上报信息、汇总报表、解除报表、申请核销、添加或删除用户、为下级部门、同级行业部门重置密码等

三、信息填报要求

事故灾害统计系统按照报表制度的统计规定设置有关功能,系统具备即时快速上报、统计月报、统计查询、核销管理及主要统计分析等功能(详细使用方法系统设置的操作手册),采用联网直报方式,以记录式卡片和汇总报表为主的方式统计事故灾害情况

(一)统计信息填报

1. 事故灾难情况统计即时填报表,县级应急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灾难情况报告后,对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按照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发生单位、管理分类、灾难等级、伤亡情况等要素分门别类、及时填报,并于每月月后3日前将上月事故灾难信息填报完成,根据事故灾难后续调查等情况可随时续报。

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即时填报表,县级应急在每起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类型分门别类、及时填报,并于每月月后3日前将上月自然灾害信息填报完成,根据灾害后续调查评估等情况可随时续报

3. 人身意外情况统计即时填报表,县级应急、县级公安部门以及消防部门在接到人身意外情况报告后根据伤害类型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刑事案件、医疗事件、因病死亡、自然死亡不纳入统计),并于每月月后3日前将上月人身意外信息填报完成,根据事件后续调查等情况可随时续报

(二)统计月报表

1. 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综合报表表号:QYJ-1表)、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表号:QYJ-2表)以及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表(表号:QYJ-4),上述3张报表均县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后3日前,形成全县(区)本行业统计月报表并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县级应急局;县级应急局于每月月后5日前,汇总形成全县(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综合月报表、事故灾难情况统计月报表和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月报表报市级应急;市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后7日前,形成全市(区)本行业统计月报表并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市级应急局;市级应急于每月月后9日前将汇总形成的全市(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综合报表、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和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表报省应急厅;省级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后9日前,形成全省本行业统计月报表并报省应急厅

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表号:QYJ-3表):即时填报表,由(区)应急于每月月后5日前将汇总形成的全县(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月报表报市级应急;市级应急于每月月后9日前将汇总形成的全市(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月报表报省应急

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系统使用组织领导事故灾害统计是省政府重点加强的应急管理系统性工作之一使用信息系统开展统计工作是提高统计质量、效率的必要手段。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事故灾害统计工作切实抓好统计系统推广使用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统计系统设定的统计内容实事求是开展事故灾害统计工作。省安委办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系统使用及操作培训。

(二)严格落实统计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应急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任务建立健全与使用信息系统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数据上报、统计审核相关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及其各自职责,保证事故灾害基础数据和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保证统计报表按时报送

(三)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事故灾害统计制度试行以来,各级有关部门克服困难,落实责任,保证了统计数据完整有效,统计报表按时报送,较好完成了统计工作各项任务。但是,从汇总各市(区)、有关部门上报的数据背景事件情况看,存在统计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故灾害统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统计工作人员。要安排专人负责本级管理员账户,避免人员变动频繁,加强统计数据、信息审核管理,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41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陕西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41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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