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8 15:35:33
商安委办发【2020】22号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故灾害统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每月按时在系统中填报,事故灾害统计系统登录网址:https:/sxyjtj.com,或者在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网址“业务系统”栏目登录填报。
联系人:杜曜 电话:0914-2332327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事故灾害统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统计制度》(陕政办函〔2019〕126号)文件,省应急厅组织开发了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事故灾害统计系统)。经研究决定,使用事故灾害统计系统开展统计工作。现就试运行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灾害统计系统试运行安排
自2020年4月3日起,事故灾害统计系统开始试运行。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须在正常报送3月份手工统计月报表的同时,实行通过互联网登录事故灾害统计系统,补填1、2月份和填报3月份事故灾害信息,按时汇总上报月报表,确保在4月12日前完成填报。5月份以后,停止使用手工统计报表,直接使用事故灾害统计系统填报数据并上报月度报表。
二、登录方式及用户管理
(一)登录方式
(二)用户管理
各级应急局、行业管理部门的报送单位均设1名系统管理员(可根据需求增设若干名信息员,由本级管理员予以添加),负责录入信息、上报信息、汇总报表、解除报表、申请核销、添加或删除用户、为下级部门、同级行业部门重置密码等。
三、信息填报要求
事故灾害统计系统按照报表制度的统计规定设置有关功能,系统具备即时快速上报、统计月报、统计查询、核销管理及主要统计分析等功能(详细使用方法见系统设置的操作手册),采用联网直报方式,以记录式卡片和汇总报表为主的方式统计事故灾害情况。
(一)统计信息填报
1. 事故灾难情况统计:为即时填报表,县级应急局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灾难情况报告后,对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按照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发生单位、管理分类、灾难等级、伤亡情况等要素分门别类、及时填报,并于每月月后3日前将上月事故灾难信息填报完成,根据事故灾难后续调查等情况可随时续报。
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为即时填报表,县级应急局在每起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类型分门别类、及时填报,并于每月月后3日前将上月自然灾害信息填报完成,根据灾害后续调查评估等情况可随时续报。
3. 人身意外情况统计:为即时填报表,县级应急局、县级公安部门以及消防部门等在接到人身意外情况报告后根据伤害类型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刑事案件、医疗事件、因病死亡、自然死亡不纳入统计),并于每月月后3日前将上月人身意外信息填报完成,根据事件后续调查等情况可随时续报。
(二)统计月报表
1. 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综合报表(表号:QYJ-1表)、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表号:QYJ-2表)以及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表(表号:QYJ-4表),上述3张报表均由县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后3日前,形成全县(区)本行业统计月报表并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县级应急局;县级应急局于每月月后5日前,汇总形成全县(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综合月报表、事故灾难情况统计月报表和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月报表报市级应急局;市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后7日前,形成全市(区)本行业统计月报表并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市级应急局;市级应急局于每月月后9日前将汇总形成的全市(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综合报表、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和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表报省应急厅;省级行业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后9日前,形成全省本行业统计月报表并报省应急厅。
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表号:QYJ-3表):为即时填报表,由县(区)级应急局于每月月后5日前将汇总形成的全县(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月报表报市级应急局;市级应急局于每月月后9日前将汇总形成的全市(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月报表报省应急厅。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系统使用的组织领导。事故灾害统计是省政府重点加强的应急管理系统性工作之一,使用信息系统开展统计工作是提高统计质量、效率的必要手段。各市(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事故灾害统计工作,切实抓好统计系统推广使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和统计系统设定的统计内容,实事求是开展事故灾害统计工作。省安委办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系统使用及操作培训。
(二)严格落实统计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应急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任务,建立健全与使用信息系统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数据上报、统计审核相关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及其各自职责,保证事故灾害基础数据和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保证统计报表按时报送。
(三)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事故灾害统计制度试行以来,各级有关部门克服困难,落实责任,保证了统计数据完整有效,统计报表按时报送,较好完成了统计工作各项任务。但是,从汇总各市(区)、有关部门上报的数据及背景事件情况看,还存在统计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故灾害统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统计工作人员。要安排专人负责本级管理员账户,避免人员变动频繁,加强统计数据、信息审核管理,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