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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7 10:12:39

减办20203

 

关于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实施方案

 

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县区应急管理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按照省减灾委办公室 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减办明电〔2020〕1号)要求,确定5


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突出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各项活动,现就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活动

(一)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将防灾减灾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林业、住建、应急等主要涉灾部门,要分灾种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灾害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 组织开展应急准备检查。各级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一次应急准备工作的督查检查,系统分析基于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之上的应对能力,科学判断基层应急处置方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要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全面检查辖区内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储备不同方式的综合布局,与应对自然灾害的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12小时内救助物资保障以及持续稳定不间断保障匹配适应情况;全面调查辖区内综合救援队伍、各灾种专业救援队伍、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专业特长、编制结构、主要装备配备情况、遂行任务的能力;要结合重点防范点位,按照靠前、下沉部署应急物资的要求,督查镇办、村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站点建立是否满足救生避险、先期处置、基本控制所必需的物资装备需求;镇办、村组要紧紧依靠辖区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组建固定的综合应急处突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应急保障队伍,参与协助监测预警、自救互救、撤离避难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涉灾部门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应急避险常识手册等方式,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加大培训力度,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害信息员识别灾害风险隐患的能力;要根据行业特点,充分发挥行业宣传资源的优势,通过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科普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公众线上或现场体验活动;利用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拓宽公众接受宣传教育的途径,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镇办、村组要通过预警广播和移动广播向群众宣布灾害防范重点点位,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路线,宣传各类灾害事故的应对常识及自救互救措施,发动群众共同抵御自然灾害,筑牢人民防线。

(四)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已有设施,建立人员应急避难场所,满足辖区内居民紧急避险和临时安置等需求;要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明显位置,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方便居民快速抵达;镇办、村组要将特殊人群的撤离转移、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的熟知程度作为重点演练内容,强化人员的紧急避险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活动方案,保障人员经费,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宣传报道。各级各单位要通过辖区主流媒体积极刊发防灾减灾日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积极向省应急管理厅网站“5.12”活动宣传专栏投送信息,面向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各级主要涉灾部门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张贴标语、宣传图册等方式将灾害知识和应对技能普及到村组、社区,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共筑人民防线。

(三)善于总结提高。在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自然灾害的巨大危害性,熟练掌握避险逃生技能,夯实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基层应急能力。请各级本部门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情况报送市减灾委办公室。

省应急厅新闻宣传处  税永波

联系电话:029-61166236  邮箱:88771582qq.com

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荆直

联系电话:0914—2335925 邮箱:371012237qq.com

附件:全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3

 

 

 


  抄送机关: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主任、副主任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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