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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10:22:04

商安委发〔202027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以来,虽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但受疫情影响,全市交通运输、厂矿企业较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日常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存在


空挡,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形势严峻。当前,随着国内疫情形势持续好转,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迈向正轨,各领域全面复工复产,全市经济建设活动日益频繁,加之临近“五一”,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隐患和风险也随之增加。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各项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确保“五一”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文旅部门要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旅游客车、游船游客运载工具和旅游住宿、经营场所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逐一开展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安排和督促各运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检查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水上交通等运输工具安全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公安交警部门要落实全天动态监控制度,严查“黑车”、“黑企”和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要认真汲取部分县区发生的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翻车事故惨痛教训,集中开展农用车及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消防救援部门以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酒店、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生命通道”治理,依法严查严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地下矿山、矿井和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监管,全面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及不按技术规程开采等问题,对企业安全设施不齐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人员防护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严查重处加强尾矿库安全防控,落实四级包抓责任人,严防泄漏溢流溃坝事故。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涉化企业、涉化项目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同时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住建部门要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准入把关,切实加强建筑项目施工许可、施工现场、工程机械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禁违规操作、违章作业和工程机械带病运行,依法严厉打击擅自施工、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因监管缺位、工程转包、违章作业等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液化气体充装单位、旅游景点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液氨使用单位(压力管道、容器)、起重机和电梯使用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城管部门要加大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大对城市管网巡查监测力度,严防管道泄漏、污染、燃爆等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全面开展“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期间市安委办将适时开展抽查,对发现安全安排部署不扎实、督查检查、专项检查敷衍了事的县区和部门将在全市月度会议上予以通报。请各县区、各部门于5月8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

 

 

 

 

 

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420日印发

经办人:刘少华       电话:0914-2338802    共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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