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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6-07 08:58:17

     

 

 

 

 

 

商安委会发〔20206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成立十五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商政函〔2019〕102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决定成立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就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权雅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建军    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委  员:刘明权    原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郭建军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李德彬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治才    市司法局原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卫华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志怀    市住建局副局长

魏  涛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市城管执法支队队长

黄恒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林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贺宏炜    市卫健委副主任

杨  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正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范新会    商洛学院副院长

王国林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长胡栋梁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郭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若有变动,新任领导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郭建军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成  员:胡  瑛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张卫军    市教育局安稳科科长

周立玲      市工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科长

张金水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曹文宏    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

赵  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闫洪波    市住建局科长

张  丹    市城管局执法科干部

杨丹东    市交通局运管科科长

郭亚宏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林建军    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

马阿荣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雷亚军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余发有    商洛学院保卫处处长

李永济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

三、工作职责

(一)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市政府、市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校园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2.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重要场所,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完善本行业应对校园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对在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随时报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解决。

6.承办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向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规划、指示和要求,提出全市贯彻落实意见。

2.全面掌握全市校园安全动态,定期分析校园安全形势,向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时报告校园安全工作情况,通报全市校园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整改。

4.执行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议定的事项,制定全市校园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向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

5.负责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议筹备及日常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校园安全新闻发布工作,搭建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重大政策和重大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督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宣传工作。

2.市教育局:发挥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校园安全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抓好校园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火灾预防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市公安局:依法打击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道路指示标志,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落实上放学时段“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设立“护学岗”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治安维护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配合交通部门依法坚决打击“黑校车”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定期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一、二级消防重点单位范围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进行消防监督和宣传教育。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所属技工学校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及时终止文旅、公安等部门查处的“黑网吧”及违规经营的网吧和其上网场所的网络接入服务;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6.市司法局:各级各类学校选派法治副校长,定期培训法治副校长,指导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7.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印刷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教辅资料行为;加强网吧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监督和校园饮水卫生安全巡查;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和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工作,建立中小学生体质监测机制;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10.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1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打击校园周边传销行为;依法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有固定门店的无照无证食品经营行为及违法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霉变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一级消防重点单位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进行消防监督和宣传教育,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

13.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校园内部管网及校园周边城市管网安全管理;协调、督促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章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14.商洛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各项抢险救灾预案;扎实做好学校师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国家安全及国防教育、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稳控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按照市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做好校园相关安全工作。

15.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学院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做好学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划、制度和预案建设;加强“三防”建设,负责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负责校园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稳控工作;负责学院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2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4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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