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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0-06-07 09:23:03

安委办函〔202016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市城市管理局:
   今年以来,市内接连发生燃气使用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引起社会高度关注。3月4日商州一居民楼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炸;5月5日,商洛市丹凤县一居民住宅发生液化瓶闪爆事故,造成2人受伤。这些事故暴露出燃气使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缺乏用气安全常识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当前,随着气温升高和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燃气使用量明显上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压力不断增大。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工作,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提示函》要求,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特殊背景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把燃气安全领城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大监管力度,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依据职责重点加强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燃气管网做到管清、管住、管好,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要迅速部署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老旧燃气管网以及铸铁管线、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部位的检查,发现燃气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对燃气使用企业特别是饭店和居民用户进行全覆盖、全流程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燃气管线安全评估制度,对运行多年、老化和发生过事故的管段必须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使用意识

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加快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燃气危险特性的认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督促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制定燃气泄漏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处置能力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点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发生泄漏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科学稳妥进行处置,有效防范衍生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商洛市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抄送: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商州区、丹凤县安委会。

商洛市天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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