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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洛南县“8.6”洪涝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1 10:55:40

   商减发〔2020〕7号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洛南县“8.6”洪涝灾害救援救助

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8月5日以来,洛南县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省级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响应,市级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依据《商洛市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8月9日全市洛南“8.6”暴雨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做好灾情核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各减灾委成员


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迅速组成工作组深入灾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隐患排查治理和灾情核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市应急局组织协调开展矿山、尾矿库企业应急救援排险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同时组织工作专班,深入灾区开展查灾核灾工作;市交通局指导协调受灾县区及时修复损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过程中的交通运输畅通,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具,运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设备;及时组织指导抢修损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过程中的交通运输畅通,负责因灾造成交通设施损失的评估;市住建局指导做好因灾造成住宅损失和非住宅用房损失的评估鉴定工作,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市水利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等部门分别安排行业内应急抢险、受灾损失的评估工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帮助和恢复重建,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撑。

二是加快基础设施修复和群众安置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筹措物资经费,首先保障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千方百计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做到“六有”(有饭吃、有干净饮水、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医、有学能上)。市应急局要积极协调帐篷、被褥、床等应急救助物资,建立临时安置点,保障受灾群众有房住;市商务局要负责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市发改委要及时向临时安置点调拨粮油米面,实施临时紧急措施,保持灾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市水利局要负责临时安置点群众安全饮水,指导灾区防洪工程抢险、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应急供水工作;市交通局要指导协调受灾县区及时修复损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过程中的交通运输畅通,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具,运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设备;市供电局要组织力量,突击抢修因灾损毁电力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市工信局要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组织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网络运营企业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保障临时安置点受灾群众的需求和抢险抢救修复工作需要;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采取得力措施,紧急抢修受损的农田路、桥、涵洞等农业基础设施,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在秋收春耕之前完成,最大限度减少受灾群众损失;市公安局要积极参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管制,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红十字会要组织调配红十字会员和社会志愿者,参加伤员的现场急救、心理疏导等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向上争取和筹措各类救灾资金,及时进行拨付,监督审查救灾资金的分配投向,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市民政局要紧急启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对因灾造成贫困的群众,符合低保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对象予以保障,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纳入特困供养对象,予以全力保障;市银保监分局要督促指导保险单位对农村住房保险、农业保险及其它参保人进行快速理赔,帮助受灾群众和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谋划灾后重建工作。此次灾情受灾面积大、波及范围广、涉灾程度深,截至8月10日,初步统计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4亿元。市级各单位要主动与县相关部门对接,准确核查统计损失,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情况,争取更大的资金支持和项目帮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积极与上级衔接汇报,争取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开辟项目上报绿色通道,配合各部门快速完成审核上报;市交通局要针对严重受损的国道242、省道101等92条114处道路修复重建工作,提前谋划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资金;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要积极配合洛南县委县政府制订完成灾后重建规划,要着眼防灾减灾的要求,统筹安排重大恢复重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市科技局、教育局负责组织专家学者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慈善协会和红十字会要主动开展救灾款物的募集工作,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是切实做好新一轮强降雨过程的防范工作。据市气象台预报:8月11日至19日,我市将迎来2次降水天气过程,过程期间伴有雷电和短时强降水,局地降雨达70毫米以上,本轮强降水与前次强降水区域重叠度高,极易再次引发洪涝灾害。市气象、水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水情变化,及时准确监测预报,特别要提高局部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预测预报水平,强化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市水利局要坚持把超标准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三大风险”防范作为防御重点,强化应急值守、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巡堤巡坝,确保安全;市自然资源局要重点关注学校、医院、集镇、旅游景区、厂矿、移民搬迁安置点、临山临坡居住群众等人口密集地方的隐患排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紧急避险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指导行业部门制定应急预案,提前拟定群众安全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责任人,并宣传到户到人。在暴雨发生前、洪水到来前前及时、果断、彻底转移受威胁群众,确保应转尽转、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监管和看护,加强人员撤离危险区的警戒,坚决防止撤离群众擅自返回危险区造成人员伤亡。

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靠前指挥,科学救援,同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情况。

请各单位于8月12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市减灾办,自13日起每日18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减灾办。(联系邮箱371012237@qq.com)。

联系人:荆     电话:0914-2335925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抄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办

      市减灾委主任、各副主任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0年811日印发

经办人:韦全龙       电话0914-2335925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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