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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08 11:46:57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攻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50%、37%。现就2020年全市安


全生产形势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20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起,同比减少33起,下降50%;死亡34人,同比减少20人,下降37%。

图一: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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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事故标识情况:依法登记注册单位发生事故15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减少19起、14人,分别下降56%、下47%。其他单位发生事故18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减少14起、6人,分别下降44%、25%。

(二)分行业情况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4人,同比分别减少27起、减少13人,分别下降54%、35.1%;金属非金属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4起、减少2人,同比下降50%、28.6%;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减少2起、减少3人,同比分别下降40%、50%;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持平;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农林牧渔业未发生事故。

图二: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行业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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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行业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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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县区情况商州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1起,减少2人,同比分别下降65%,下降22%;洛南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6起、减少6人,分别下降54.5%、60%;丹凤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减少2人,分别下降33%、50%;商南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减少4人,分别下降50%、57%;山阳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减少3起、减少3人,分别下降75%;镇安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减少2人,分别下降50%;柞水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3起、减少2人,同比下降50%、33%;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高速公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31%,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图四: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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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分县区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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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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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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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特点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幅度“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从行业管理来看,交通运输、采矿业和建筑业全部实现“双下降”;从各统计单位来看,除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发生1起事故与往年零事故无可比性外,高速路和商州区等八个统计单位全部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

(二)个别行业和单位事故有所抬头。建筑业的水利建设工程领域连续发生2起事故,其他行业的市政燃气发生1起2人受伤事故,这些领域事故有所抬头,要采取得力措施。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突破了“零”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辖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三)信息报送存在迟报、漏报和信息报送不统一现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要求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录入事故直报系统,但是多数县区事故报送不规范。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上报(录入)时限滞后严重。各县区应急局一定要及时与县区交警大队沟通,按规定及时上报(录入)事故信息,严防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三、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时值隆冬,春节临近,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大型活动、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生产经营活动旺盛期、事故多发期、安全生产爬坡期多期叠加,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容不得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一系列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摸清底子,抓住要害,制定措施,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督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各县区、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中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来补安全生产短板、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补强安全生产弱项。要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标本兼治,加强各领域风险管控,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加强事前问责追责和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安防措施,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各级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管控,统筹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消防部门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安部门要加强大型活动及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餐饮、市场、农村集市等场所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充装瓶装液化气等行为。要强化供电、供水、燃气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运营。

(四)加强灾害防范,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要强化地方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控机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冬季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密切关注灾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镇办、社区要加强群众用煤取暖安全知识防范宣传、督查,严防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五)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冬春季工作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值带班制度,严肃值带班工作纪律,确保应急信息渠道畅通。对发生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要切实做到快速反应,联络畅通,救援有序,保障有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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