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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17:43:22

商应急发〔2021〕111号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矿山、尾矿库、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据商洛市气象局2021年7月8日9时发布的暴雨消息:受高原低涡东移及副高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7月10日至11日我市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主要降雨时段在10日夜问到11日白天,以中到大雨为主,局地暴雨(镇安、柞水、商州、洛南、山阳西部)。预计最大小时雨强20-30mm,过程降水量40-60mm,局地80mm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8日上午11点梁桂常务副省长在省政府总值班室视频调度新一轮强降雨地区防汛救灾工作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尾矿库、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部署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有关矿山、尾矿库、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时刻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矿山、尾矿库、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大风、雷电等可能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矿山、尾矿库、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督促相关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自查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矿山、尾矿库、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认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工矿商贸企业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防汛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应急发〔2021〕64号)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矿山企业要及时清理防洪排水设施、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杂物;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尾矿库企业要排查排洪构筑物畅通情况,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工贸企业要排查厂区安全隐患,加强排洪排水防护措施,做好防雷电设施的检修维护。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做好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对防雷、防静电、自动报警等装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运行;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设施的完好,物品规范存放,控制存放数量。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的通风、降温、防洪和防雨措施。储罐应加强温度监控,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的完好;妥善保管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对易积水的区域,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确保安全。

四、强化值班值守,科学快速应急处置

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及时检查维护梯道间、梯子间等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确保其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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