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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14 09:15:4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查暗访、隐患排查、集中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措施,全市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向好态势。现将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如下: 

 一、1-9月事故总体情况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起,同比减少10起,下降40%;死亡15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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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行业事故情况:采矿业发生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4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20%;工贸行业发生事故2起,增加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持平;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64.7%;农林牧渔业及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统计单位事故情况:商州区发生事故3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50%,死亡3人、减少4人,下降57.1%;洛南县发生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3%;丹凤县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增加1人、上升100%;商南县发生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增加1人、上升100%;山阳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持平;镇安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持平;柞水县未发生事故、减少3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100%;高新区发生事故1起、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1人、上升100%;高速路发生事故3起、减少3起、下降50%,死亡3人、减少4人、下降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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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事故特点分析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市已连续三年零五个月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保持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均实现了“零”事故;交通运输业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且下降幅度达64.7%。含高交大队在内的八个统计单位中,商州区、洛南县、柞水县和高速路四个统计单位分别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其中柞水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二)部分行业事故相比较多。1-9月份,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占事故总量的13.3%;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量的20%;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占事故总量的26.7%,这些行业事故起数较多,要进一步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同类事故频繁发生。1-9月份发生的9起工矿商贸和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中,有4起事故都是企业内部车辆伤害或者机械伤害事故。如:陕西邦友硅业有限公司“1.21”机械伤害事故、商州亨威混凝土有限公司“5.8”车辆伤害事故、商南县清油河镇“5.10”车辆伤害事故和商洛晨光公司商丹金域“6.17”机械伤害事故,这些事故类型大致相同,事故原因也较为典型,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场内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四季度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工作,针对四季度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规律,及早研判形势,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细化责任抓落实,统筹安排强监管,稳步推进重实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事故防范,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区、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要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抓治标、抓治本、抓应急,加强各领域风险管控,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行业监管,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各执法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举报奖励等有效手段,运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等制度,依法惩治各类违法行为。

(二)全力抓好冬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结合“双节”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市、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要提前做好“双节”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春节”“元旦”假期道路通行安全畅通。要持续以人、车、路、企综合治理为抓手,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客车、校车、危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切实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惩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恶劣天气时段、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措施,确保全市交通安全。二是要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要重点加大对非法违法矿山、地下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小矿山、非法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抓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要紧盯危化品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和反应装置、带压装置等关键环节,及时做好风险分析研判,扎实做好防冻、防凝、防泄漏、防爆炸等工作。四季度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要从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零售及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四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四季度建筑行业各项工期任务更加紧迫,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时工房、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坍塌、触电等安全事故。要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严格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积极整改问题隐患。五是要抓好城市消防安全。双节期间和四季度冬季取暖要重点强化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文保单位等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火灾高发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纠治堵塞安全通道、违章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

(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清单,减少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阻断“风险变成隐患、隐患变成事故”的通道。要强化工作方式,狠抓隐患排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排查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跟踪督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强化重点监管,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方面要加大联合整治和专项排查力度,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和精准打击,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安全生产。

(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结合四季度工作特点,各监管部门要重点在道路交通、金属非金属矿山、城镇消防、危化烟爆、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水平。要突出生产安全故事频发、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检查,兼顾“小、偏、远”、停产、半停产,长期无人管理企业的突击检查,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防止出现重复检查、重复执法的问题,有效衔接落实整改指令不力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分管领导轮流值班,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坚持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预警发布和应急准备工作,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商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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