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急要闻

商洛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2-03-07 10:30:54

为贯彻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市安委办近日印发了《商洛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此次行动分摸清底数、对标自评、深度评估和分类整治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一批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


市安委办将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方法,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经评估,存在否决项情形的,实施淘汰退出评估为高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管理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评估为较高风险的,督促企业在落实必要安全管控措施的前提下,限期完成整改评估为一般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完成整改。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


市安委办将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家评估组逐一开展深度评估,对有关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区要组织本级应急管理、工信、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比照市级成立工作专班。各县区按照《评估指南》,开展排查摸底,将辖区有关非央企企业及其老旧装置名单,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市安委办,并督促企业开展对标自评和分类整治。


市安委办要求各县区、高新区安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各自职责对深度评估发现的风险隐患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一装置一策”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我市“一都四区”高质量发展做好贡献。(危化科)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