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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就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向部分县发出《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2-03-10 16:31:46

近日,为切实发挥应急救灾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救灾保障能力,市应急管理局调查统计了各县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情况,并向库存数量和品种较少的县发出了《提醒函》,提醒督促相关县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要求,按照灾害救助“分级负担、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汛期前加强救灾物资的补充和储备,时刻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组织和物资准备,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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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争取本级资金,落实经费保障。要摆脱救灾工作等靠要的思想,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落实救灾经费,逐年实现小灾能自救,物资装备有保障的目标,保证本县区各项救灾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制订储备计划,推行量化储备。要根据本地区人口数量和灾害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推行量化储备,按照一次性转移安置辖区3%人口规模,安排帐篷、衣被等物资储备量,做到物资种类齐全,搭配合理。同时加强产能储备、协议储备。


三是合理储备布局,优化物资配备。要加强调研,优化布局,形成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辐射全面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网。整合资源,设立、改建一批基层备灾物资储备点,在统一调配管理的前提下,适当做好救灾物资前置、下沉,切实提升基层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四是规范物资管理,发挥最大效益。要规范救灾物资用途,确保将有限救灾物资用在受灾群众救助的刀刃上。要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随时准确掌握本县区救灾物资种类、数量、质量和最大救助规模。要按照先进先出,常用常新原则,合理安排好救灾物资使用和补充方案,保证关键时刻救灾物资调的出、用得上。要健全发放档案,做到账物相符。对于帐篷、发电机等特殊物资,要重点管理,待灾害救助结束后,做好物资清洗、消毒、回收再利用等工作。(供稿:应急保障科  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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