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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2-09-17 19:17:21


为深刻汲取洛南县“9·10”窒息亡人事故教训,抓好市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全市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近日,商洛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全面、系统地排查整治全市工贸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扎实有效地提高工贸行业防范事故的安全能力,大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知》明确,此次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9月15日至11月13日,主要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县区检查、市级核查等四个阶段。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工贸行业企业,重点是涉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场所以及外包作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突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与落实、设备设施检维修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危险作业、重点场所部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控情况;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百日清零行动”的基础上,要围绕“钢8条”、“铝7条”、“粉6条”,开展“回头看”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应急局、全市各工贸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应急局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该按上限处罚的坚决按上限处罚,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该纳入“黑名单”的坚决纳入“黑名单”。对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县区应急局要督促辖区工贸企业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8个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鼓励各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督导,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将开展事前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警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常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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