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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援科

    

发布日期:2022-11-23 20:32:07

贯彻执行中、省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火灾预防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延斌   办公电话:0914-239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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