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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电力系统巡线职工义务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24 18:15:4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23日,商洛市森防办联合商洛市应急管理局、商洛市林业局、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印发《商洛市电力系统巡线职工义务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巡线职工在全市范围内义务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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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结合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巡线职工日常工作深入林区的实际,以防范森林区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避免因森林火灾造成输配电设施事故,实现巡线与森林防灭火巡查“双同步”,防范森林火灾“少发生、不发生”为目标,探索建立电力系统巡线职工义务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商洛市森林防灭火巡查人员队伍力量。

商洛市全域在秦岭生态保护区、是全省林业大市、重点林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9.6%,全市7县区均为一级森林火险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秦岭生态造成损失,利用供电公司巡线职工义务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工作,将有利于加强我市森林区火灾隐患的巡查频次和巡查覆盖范围,能够实现森林火患火险火情“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目的,同时发挥应急、林业、供电等部门的资源共享和密切协作优势,共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四部门明确了森林防灭火义务巡查员的巡查范围、巡查时间、工作职责、巡查注意事项等职责事项。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建立了巡查记录制度,巡查员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患火情火灾应做好记录,同时将情况反馈给辖区森林防灭火部门;建立巡查员备案机制,市县供电公司每年应将义务巡查员档案台账向市县森防指办公室备案;建立巡查员培训机制,市县供电公司每年应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安全和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建立巡查处置机制,各相关片区的林长应该指导森林防灭火义务巡查员做好巡查问题的处置工作。建立督查表彰机制,对于每年表现优异的森林防灭火义务巡查员,经市县供电公司申报研究后进行书面表彰通报。

 

(供稿 自然灾害救援科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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