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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23-01-18 17:20:22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干干净净迎新春,热热闹闹过大年”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县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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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田忠良、县应急综合执法大队长刘炜带队,对各镇办烟花爆竹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深入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销售点经营安全(安全管理)、消防电气使用、销售采购登记台账、专柜销售台及临时储存仓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对县域市场内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发现的“专柜不不专、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整顿。一是零售场所要加强电气线路和用火管理。二是不得销售超标、违禁或者非法的烟花爆竹。不应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不应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烟花爆竹存放应做到防水防潮,不应与其他商品或杂物混合存放。三是加强对非法烟花爆竹的追根溯源,要建立进出货工作台账,注明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的来源、销售、运输渠道,避免出现非法售卖、转让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打击处理非法经营、运输的违法行为4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00余件。有效震慑了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贡献。


(供稿人: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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