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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4 14:18:51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

包保责任人的公告

 

2023年第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46号)中“实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逐库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的要求,现对我市90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履行如下安全生产包保职责:

一、督促包保地下矿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地方规章

二、督促包保地下矿山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督促包保地下矿山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帮助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四、督促包保地下矿山全面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

五、督促包保地下矿山整改落实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执法等查出问题的闭环整改确保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生产。

六、督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包保地下矿山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七、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省级文件明确规定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的其他地下矿山监管责任。

特此公告。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商洛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网站公示板)(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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