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防灾减灾

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商洛市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8 20:10:10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市本轮强降水天气过程已经结束,根据《商洛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2023年8月28日18时解除全市防汛应急响应。针对本次避险安置人员,请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转移人员安全返回工作指引》要求,及时组织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应急、气象等部门对滞后继发灾害的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避险人员返回。

当前,我市仍处于防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防汛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雨水情变化,续做好监测预警和水库、尾矿、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水临路临崖区、涉山涉水景区等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范和风险隐患排查整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82818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