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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08 17:11:24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创新建立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现通报如下:


一、1-9月事故总体情况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30.77%;死亡11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31.25%。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 各行业事故情况

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5人,同比分别下降36.36%、38.46%;

建筑业(土木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00%;

采矿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同比分别上升100%; 

商贸制造业(工贸)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100%;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别减少1起、2人,同比分别下降100%;

农林牧渔业持续保持零事故。

(二)各统计单位事故情况

商州区未发生事故,同比分别减少1起、3人,同比均下降100%。

洛南县未发生事故,同比分别减少1起、2人,同比均下降100%。

丹凤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

商南县未发生事故,同比分别减少2起、1人,同比均下降100%。

山阳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通报分别增加1起、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00%。

镇安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柞水县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商洛高新区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高速路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12.5%、11.11%。

二、事故特点分析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0.77%和31.25%。商贸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及其他行业等领域均实现了“0”事故目标。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及商洛高新区等统计单位均未发生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道路运输事故占比较大。1-9月份,全市发生的9起生产安全事故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77.78%、72.73%,且事故均发生在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其中包茂高速发生事故3起,福银高速发生事故2起,沪陕高速发生事故2起。

(三)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违规操作。陕西金宏源矿业有限公司“6.4”机械伤害事故原因主要是操作工未取得悬臂式掘进机相关操作资质,违规操作掘进机,连接油缸一端爆裂后冲击伤害导致操作工受伤死亡;陕西华速建设有限公司“6.6”坍塌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是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支架模板未按照施工方案均衡堆载,局部荷载过大,加之天气雨晴变化等不利因素,导致模板断裂造成盘扣支架顶部瞬间坍塌造成事故;7起高速公路道路运输事故绝大多数为驾驶人员违规停车、违规超车、临危处置不当造成事故,其中包茂高速“5.6”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是行人张青山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并且在高速公路二车道行走,驾驶人张超对路面观察不周,将行人张青山碾压死亡。

三、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四季度是各种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四季度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规律,及早研判形势,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细化责任抓落实,统筹安排强监管,稳步推进重实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事故防范,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一部署,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执法、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采取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停产整顿、依法关闭等措施。各县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所辖企业进行认真周密排查,不得出现“挂空挡”“交白卷”“零执法”等现象,对专项排查整治期间长时间“挂空挡”“交白卷”“零执法”的县区和监管部门,市安委办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压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落实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市创新建立了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工作机制,各县区按照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要求,已经对全市所有企业开展了两轮隐患排查,对前两轮检查尚未整改的隐患,要加快整改进度,实行重大隐患“一隐患一台账”要求;要落实人盯企业平台管理,及时核对、更新企业和部门监管人、政府监管人和包联责任人的信息。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加强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找差距、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通过落实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抓好冬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结合“双节”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市、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提前做好“双节”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假期道路通行安全畅通。要持续以人、车、路、企综合治理为抓手,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客车、校车、危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切实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惩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恶劣天气时段、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管控措施和工程措施,确保全市交通安全。二是要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要重点加大对地下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抓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要紧盯危化品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和反应装置、带压装置等关键环节,及时做好风险分析研判,扎实做好防冻、防凝、防泄漏、防爆炸等工作。四季度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要从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零售及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四是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时工房、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坍塌、触电等安全事故。要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严格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积极整改问题隐患。五是要抓好城市消防安全。四季度要重点强化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文保单位、城市燃气安全等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火灾高发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纠治堵塞安全通道、违章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

(四)加大各行业执法监察力度。要结合四季度工作特点,将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国家和省上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统筹结合,突出生产安全故事频发、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检查,兼顾“小、偏、远”、停产、半停产,长期无人管理企业,在道路交通、金属非金属矿山、城镇消防、危化烟爆、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开展突击检查,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和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特殊天气和自然灾害,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防范应对准备,加强沟通联系,对各种突发事件信息要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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