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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17:12:21

县区、高新区安委会,有关市直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今年以来辽宁盘锦浩业“1.15”、山东鲁西化工“5.1”、内蒙古亿鼎生态农业“9.7”等3起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办制定《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若干措施》(陕安委办〔2023〕147号)要求,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若干措施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一)严格公告承诺。企业必须每天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必须将特殊作业和检维修、开停车等纳入每日公告承诺内容。

(二)严格过程管控。企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许可的产品和产能组织生产。

(三)严格储存管控。企业不得在储存设施内混放混存禁配物质,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储存能力。

(四)强化设备设施管理。企业不得打卡具带“病”运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设备、管道和管件;在役化工装置必须经正规设计并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五)强化全员教育培训。企业必须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覆盖全体人员(含派遣劳动者)、全部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六)严格特殊作业管理。企业必须规范办理、填写特殊作业票证,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护“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必须一律提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七)严格控制高险场所人员数量。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大风险的一场所作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非正常生产状态下同一检维修、检查和处置现场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八)严格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必须督促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

(九)加强承包(租)单位安全管理。企业必须严格审查承包(租)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必须进行施工作业书面安全交底。

(十)加强日常巡检。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必须确保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正常投用。

(十一)强化应急保障。企业必须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二)严格值班值守。企业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商洛市,必须至少开展1次带队检查。

二、烟花爆竹企业

(一)依法依规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许可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经营不得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二)严格库房管理。严禁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擅自改变库房用途或违规私搭乱建。

(三)严格产品存放管理。企业必须将产品分类分级存放,准确记录产品数量不得超量存放;禁止将高危险等级产品储存在低危险等级的仓库。

(四)严格产品流向管理。企业在烟花爆竹购销活动中,必须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流向。

(五)强化应急保障。企业必须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严格值班值守。企业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开商洛市,必须至少开展1次带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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