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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地质勘探企业、采掘施工企业及矿山生产系统和独立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3-08-08 09:34:20

受理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
办公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市行政中心西裙楼311室
联系方式 0914-2332327
内容概述 网络申报http://www.sxaj.cn/sxzb/
政策依据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
标准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申请条件 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
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网络预设,以下材料均须扫描上传电子版)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变更说明;
5、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采掘施工资质)复印件;
6、变更前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9、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办事流程 企业网络申请→市应急局审核受理→局务会决定→颁发证书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费用
咨询服务 0914-23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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