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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施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3-08-08 09:36:46

采掘施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申请、延期)
事项名称 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
受理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
办公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市行政中心西裙楼311室
联系方式 0914-2332327
内容概述 网络申报http://www.sxaj.cn/sxzb/
政策依据 《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标准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

申请条件 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九条规定条件。
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网络预设,以下材料均须扫描上传电子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矿山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文件和原文;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布文件和原文;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10、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表;
1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12、办理延期手续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未及时延期的情况说明。
办事流程 企业网络申请→市应急局审核受理→局务会决定→颁发证书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费用
咨询服务 0914-23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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