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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7-04-11 11:19:4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一季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国、省、市“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双节”、“两会”、“春季”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安全工作,高密度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评估,集中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个别县区和建筑业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特别是进入三月份以来,事故多发的态势更加凸显。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责任,再添举措,迅速扭转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反弹的被动局面,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总体情况
 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起,同比减少9起,下降32.1%;死亡12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50%。
 (一)按事故标识分:依法登记注册单位发生事故14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12.5%、9.1%;其他单位发生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11人,分别下降58.3%、84.6%。
 (二)按行业分:金属非金属矿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400%、500%;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3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48%;死亡5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76.2%。
 (三)按县区分:丹凤、商南、山阳三县一季度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伤亡。商州区发生事故8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700%、300%;洛南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上升67%、400%;镇安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下降40%;柞水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50%;高速公路发生事故3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分别下降75%、100%。
  二、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季度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道路运输业和金属非金属矿业均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双下降”。含高交大队在内的八个统计单位中,有5个实现了“双下降”;丹凤、商南、山阳三县和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农业机械等行业均实现了“零伤亡”。
  (二)个别行业、部分县区事故上升。虽然全市事故总体平稳,但建筑业事故大幅上升,一季度已经发生了3起坍塌、1起触电、1起物体打击共5起建筑施工事故,造成6人死亡。4起事故的建设单位均为市、县级重大公用事业项目,60%以上施工单位为外地企业。商州、洛南、镇安三县区事故均有大幅上升。
  (三)近期事故多发、频发。3月份当月全市发生9起事故、死亡6人,事故总量为前两个月事故总和。尤其是进入3月中下旬,半个月时间,洛南、镇安两县接连发生了四起建筑业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陡然趋紧。
  (四)事故直报工作不畅。各县区都能及时将工矿商贸事故录入直报系统,而道路交通事故录入普遍滞后。有的交通事故在事发后50余天才录入。反映出在事故直报系统的运用中,安监和交警部门沟通不畅的问题比较突出。
  尽管有的事故性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定,但都明确表明了近期安全生产形势趋紧是不争的事实,暴露出部分县区、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反映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三、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进入二季度,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减少,企业全面复工,政、企两方面“双过半”要求紧、任务重,安全管理容易放松。加上季节变化,夏季高温、雷电、强降雨都对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领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五一、端午节假日多,人们出行密集,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旅游安全。
  (一)采取针对性措施,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条、块结合的对县区和行业(领域)近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集中研究、认真分析。充分认识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变化、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等因素对安全生产的严峻挑战,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认真检查当前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专业化、隐患挂牌常态化、暗查暗访制度化”三项制度,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监管、堵塞漏洞、整改隐患,有效稳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组合拳”。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商安委办发[2017]16号)和《关于今年四起建筑事故情况的通报》(商安委办发[2017]22号),当前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矿山、道路交通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筑施工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方案管理,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非煤矿山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新改建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查严惩超层越界开采的不法行为,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道路交通要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危化品、消防、旅游、校园、特种设备等行业都要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县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通知》,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工贸、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重加强对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建设项目和事故隐患违法等十三种行为的查处力度,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实见效。
  (四)狠抓宣传,着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商安委办发[2017]21号),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协同开办好市安监局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的“商洛安全”栏目、“生活ABC”栏目,与商洛日报、三秦广播电视报(商洛版)开办的“生产安全在商洛”等栏目。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规定的宣传,组织开展好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活动方式方法,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五)提早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今年气候反复异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汛期工作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要强化应急准备,备足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强化安监、气象、水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及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重视监测预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规范报送各类事故信息,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因应急值守不力导致事故或突发情况处置不力造成损失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全市上下安全度汛,为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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