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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7-10-19 10:56:5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进入三季度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高密度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加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各项重点工作,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但是三季度发生了两起较大事故,个别县区和行业事故大幅度上升,导致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总体情况
  据统计,1-9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起,同比减少49起,下降51%;死亡43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25.9%。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200%、120%。
 (一)按事故标识分:依法登记注册单位发生事故32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43.9%,死亡3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6.3%;其他单位发生事故15起、同比减少24起、下降61.5%;死亡1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50%。
 (二)按行业分:金属非金属矿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100%;建筑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40%、60%;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36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减少50起、20人,分别下降58.1%、41.7%。
 (三)按县区分:丹凤、商南两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伤亡。商州区发生事故16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33.3%、120%;洛南县发生事故10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333.3%;山阳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50%;镇安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50%、下降33.3%;柞水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均下降40%;高速公路发生事故14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69.6%、45%。
  二、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紧。1-9月道路运输业事故总量大幅下降,为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双下降”作出贡献。在八个统计单位中,有五个实现了“双下降”;煤矿、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等行业继续保持着“零伤亡”。

   (二)较大事故高发、多发。和往年相比,今年全市较大事故高发、多发。止9月底,已发生3起较大事故(福银高速商漫段“4.29”交通事故、陕西秦岭钼业公司“8.9”中毒窒息事故、商州区夜村镇“9.16”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0%、120%。
   (三)个别行业、部分县区事故上升。1-9月,建筑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0%、60%。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也因发生较大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有所上升。超过80%的事故发生在商州、洛南和高速公路上。

    上述事故特点,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针对问题,加强管理,迅速扭转全市较大事故高发、多发的被动局面。    

   三、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进入秋冬季,是生产经营的黄金期、项目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攻坚期,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十九大已经召开,保安全、保稳定压力很大。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再添措施,突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随着冬季的来临,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将不断增多。年终部分企业为抢工期、赶任务突击生产,容易出现违规生产、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道路交通、消防也会因为特殊气候条件而导致事故多发、高发。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在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望”的同时,高度重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得力措施,制定可行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抓事故防范,确保全市今年不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持续查治,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10月17日起,省政府安全生产第十综合督查组将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回头看”和考核评估。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8.13”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9.30”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商安委会发〔2017〕17号、商安委办发[2017]58号等文件要求,在前一阶段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到任务不变、人员不乱,举一反三,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通过采取企业自查、交叉检查、行业部门检查、暗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对今年以来国、省、市各级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再“回头看”,督促积极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将“打非”与“治违”紧密结合,严管、严查、严打,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安全整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回潮,做到彻底治理、不留后患。

   (三)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商洛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商安委会发[2017]21号)统一安排,确定试点单位,排查风险点,制定风险分级、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商州区、洛南县作为市级防范遏较大以上事故试点单位,要试行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方针措施。同时,各县区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业化、挂牌督办常态化、暗查暗访制度化“三项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工作规定落地生根,推动日常监管标准化、应急救援科学化机制创建有序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也即将进入“总结工作、提升能力”阶段,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多项措施共同发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四)密切配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尤其是十九大召开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每日12时前上报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以及市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和质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商政安监发[2016]99号)等相关统计报告制度,准确、及时、规范录入事故统计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现象。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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