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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初培复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7-12-07 15:07:50

 

关于举办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初培复审培训班的通知

商政安监发〔2017164

各县区安监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任职6个月内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初学48学时、复审不低于16学时),取得安全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决定举办一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初培、复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市未取得安全合格证及未复审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露天、地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地下矿山安全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四)应急救援管理知识等

(五)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六)消防安全知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六号楼一楼22号报到(可乘坐1路、12路、15路到终点站)。

四、有关事项

1、希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珍惜本次培训机会,提前安排好单位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2、参训人员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或代考,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重新参加培训。

3、请各县区安监局按照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落实各企业参训人员。

4、请参训人员准备好2张1寸蓝底彩照、身份证复印件。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商洛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联 系 人:任宏力           联 系 人:王 雯

    话:2325180              话:2386130

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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