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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8-05-23 11:01:3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商洛市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商洛市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职责,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倡导“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加大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主线,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冶金、建材、商贸、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认识不够、意识不强、责任不实以及不懂、不愿、不会、不敢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为导向,以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互联网等平台为宣传媒介,面向企业、面向公众、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宣传全市“六化”体制机制建设;宣传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积极制定宣传方案,做好宣传策划,分阶段做好攻坚行动的动员宣传、攻坚成效宣传、典型经验宣传;宣传监管执法的程序、规定和典型案例;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宣传“七五”安全生产法普及和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提供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内容
   1、贯彻中、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行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政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领导安全监管责任持续建设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原则;
   4、“六化”建设工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和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能力建设和方式方法创新;
   5、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褒扬,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奋战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职工的先进事迹。
   6、典型案例、典型事故警示;
   7、职业健康防控监管工作;
   8、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
   9、应急管理和演练工作;
   10、安全知识、安全常识普及。
   三、工作分工及任务指标
   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重点以市广播电视台“商洛安全”栏目、商洛日报、三秦广播电视报(商洛版)“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和省、市安监局网站、微信等媒介为主要宣传平台,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分工及任务指标如下:
  (一)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每县区自行组织全年在“商洛安全”栏目播放视频专题片不少于1期,每期播时不少于5分钟;全年在“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商洛日报上各发表稿件不少于2稿;使用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知识常识全年不少于4条;使用市安委办(安监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知识常识全年不少于30条。其他宣传方式由各县区在各自辖区自行组织实施。各县区具体任务指标见附表。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市安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2、市公安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民爆、烟爆、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3、市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煤矿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4、市国土局负责职责范围内采矿、探矿、滑坡体监控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5、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6、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7、市工商和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和市场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8、市教育局负责校园、校车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9、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10、市农业局负责农机、农业生产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11、市商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商务运行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12、市供销社负责本系统烟爆经营、供销营运等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13、市交警支队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14、市消防支队负责公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消防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15、市供电局、市地电公司负责电力运行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宣传;
   以上16个重点部门为与市政府签订年度目标责任单位,其中12个部门(市农业局、市地电公司、市商务局、市供销社除外)全年在“商洛安全”栏目播放视频专题节目不少于1期,每期播时不少于5分钟;16个部门全年在“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商洛日报上各发表稿件不少于1稿;16个部门使用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知识常识每月不少于1条,使用市安委办(安监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知识常识全年不少于10条。具体任务指标见附表。
各县区、以上16个重点部门在完成指定宣传任务的同时,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其他媒介上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
   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立足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切实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合力。
   四、宣传媒介选定
   为了增强宣传的有效性,综合考虑宣传资源、宣传内容、宣传受众等因素的对应和匹配,广播电视方面选择市广播电视台“商洛安全”;报刊方面选择商洛日报、三秦广播电视报(商洛版)“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为宣传平台;移动终端选择市政府微信公众号为宣传平台。
   各平台宣传的侧重点如下:
   “商洛安全”栏目:以宣传县区、各行业全局性或系统性安全生产工作为侧重点,展示县区、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及创新性、制度化成效,提升各地、各行业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以宣传县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解读有关规定具体要求为侧重点,明法析理,推进“依法治安”深入人心。
   商洛日报:以宣传县区、各行业日常安全管理动态情况为侧重点,展示县区、各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专项排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传导工作压力,营造齐抓共管良好舆论氛围。
   微信公众号:以宣传安全知识、安全常识为侧重点,警示提醒“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提高社会公众防范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各县区、各部门在开展宣传工作时,应根据所要宣传的内容针对性策划和选择宣传媒介,确保宣传效率最大化。同时每期(档)宣传实行双署名,即“某县区或部门与市安委办”同时署名。
   五、阶段划分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6月1日前):各县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谋划,制订各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5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6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既定工作任务有序落到实处。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对全年宣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分析差距,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市安委办备案,为下一年宣传工作开展积累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以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奇志为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李进阳,市安监局副局长杨明为副组长,市安委会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综合科,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机构,确定一位领导、一位主管人员专门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安排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宣传内容把关。各县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宣传内容审核制度,所有宣传稿件在播发之前必须经过负责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宣传思想正确、内容客观、准确,严防因审核把关不严而影响宣传效果情况发生。
  (三)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报送联络员,及时收集本辖区、本行业部门宣传工作信息,于每季度末将宣传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把信息报送情况和宣传工作情况一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同时,要加强与各宣传平台的联络,确保稿件报送准确,播发及时。请于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手机、职务)报市安委办。
   联系方式
   1、“商洛安全”栏目联系人:石小红
   联系电话:13038511877     QQ:1041746928
   2、“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联系人:刘桂芳
   联系电话:15591439796     QQ:1457695963
  3、商洛日报社联系人:朱渊渊
  联系电话:0914-2397658    15109140518
  QQ:413172588
   4、市政府微信公众号联系人:彭珊
   联系电话:0914-2321063
  邮箱:xxzx407@126.com
   5、市安委办联系人:孟兴龙
  联系电话:0914-2338802    13509142776 
  QQ:849206795
   6、市安委办(安监局)微信公众号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914-2338802    15291921290 

   QQ:690641522

附件1:部门“商洛安全”栏目播出时间(段)计划表

附件2:县区部门“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刊出时间(段)计划表

附件3:县区部门“商洛日报”栏目刊出时间(段)计划表

附件4:县区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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