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9-01-21 18:12: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115号)精神及各县区、各市级部门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市考核办审核备案,市安委会决定于2019年1月18日开始,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商洛市2018年度各县区政府暨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
商洛市2018年度各县区政府暨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县区政府: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二)市级部门:与市政府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16个市级部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和质监局、市供销社、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商洛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
二、考核依据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商政办发[2016]115号)及《商洛市2018年度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2018年度商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附件2);
(三)市政府与各县区、各部门签订的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考核方式
(一)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2019年1月19日-1月20日)。1月21日前,被考核单位自评自查,向市安委办报送自评报告(含自评得分)。
(二)考核组考核(2019年1月21日-1月31日)。考核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1、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各县区检查考核点(含镇办、单位、企业)不听取汇报,以查阅资料为主。
2、查阅资料。核查被考核单位的相关资料和对标印证文件,对照考核细则量化打分。
3、现场核查抽查。考核县区政府时分别抽查1个镇办、1个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1家企业,实地查阅有关文件、报告、档案、会议记录、统计资料等,核查基层及企业工作落实情况。
(三)考核评议。市安委办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结合各县区、市级部门自评情况以及平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得分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考核办运用结果。
四、考核分组
考核共分四个组开展工作。
第一组 组长:杨 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贾林超 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孟兴龙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检查考核单位:洛南县、山阳县、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和质监局、市消防支队。
第二组 组长:王奋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韦全龙 市安监局应急科副主任科员
刘 炜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检查考核单位:镇安县、柞水县、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市商务局、市交警支队。
第三组 组长:汤军政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员:李延斌 市安监局矿山科科长
刘少华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检查考核单位:商州区、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
第四组 组长:聂洛平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员: 冯道德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徐筱天 市安监局办公室干部
检查考核单位:丹凤县、 商南县、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商洛供电局、商洛地电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是经市考核办审核同意的单项工作考核,按照市考核办有关要求,本次考核以压缩时间、简化程序、减轻考核对象负担为原则。考核县区政府时,只听取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检查点不再听取汇报,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
(二)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提供考核材料,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市安委会考核,实事求是反映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情况。
(三)市安委会考核组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准确、全面、客观评价被考核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时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考核结束后要及时报送考核报告。
附件:1、县区考核细则.xls
2、部门考核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