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文件

关于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集中开展五大活动大力推进消防隐患清零攻坚工作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9-04-29 18:20:37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进一步遏制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五大活动大力推进消防隐患清零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大力推进消防隐患“清零攻坚”行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省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五大活动”,大力推进消防隐患“清零攻坚”工作,切实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努力实现全市消防隐患“清零”和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粉尘涉爆、工业集中区(园区)等单位、领域的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职工宿舍的建筑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
  (二)重点活动
  1.开展“大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双微”等媒体平台上开展广泛宣传,在各有关单位的LED广告牌上提示消防安全,发放消防安全彩页手册等。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2.开展“大培训”活动。按照政府、企业两个层级,把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的形式,提升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企业经理人和管理部门,以及广大企业员工的消防管理能力、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应急部门要协调消防救援部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领域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规范化培训,并严格落实企业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和员工岗前培训任务。
  3.开展“大排查”活动。围绕九类突出问题,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检查要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统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及时进行维保;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方面问题隐患。
  4.开展“大整改”活动。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结合“五项攻坚”行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结合消防能力提振建设活动,主要针对应急管理系统监管的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狠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证照、曝光惩戒等执法措施,通过分级挂牌督办,压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单位安全基础。
  5.开展“大落实”活动。市应急管理局每月要通报全市活动开展情况,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部门要每月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度消防隐患整治台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督促隐患所在企业、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各相关企业、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改自报活动,每月对排查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治理台账,责任到人,确保整改落实。
  三、工作步骤
  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集中排查,县区督促整改,市级督查督办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至4月30日)。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进行宣传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将工作方案印发给本县区涉及的企业、单位,督促指导开展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部门,要督促本系统、下属单位和监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情况自查自改自报活动,开展宣传培训和专项检查,全面整改火灾隐患,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0月7日)。市、县和商洛高新区应急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建立隐患查治台账,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回头看”,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整改,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制定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消防隐患“清零攻坚”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好检查计划和对照检查表,确保活动任务明确、标准规范、措施到位。要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严格责任。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市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对照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救援职责、监察执法职责、宣教培训职责,对市级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监管企业开展“五大”活动和消防隐患“清零攻坚”工作;市消防救援部门要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确定专门的业务处(科)室,协助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五大活动”和消防隐患“清零攻坚”行动。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落实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活动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畅通信息,强化考核。市委、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配合县区消安委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市、县区消防救援部门每月要向应急管理部门报送消防火灾工作数据,避免出现工作脱节等问题。各县区应急部门工作方案要于5月6日前报送市局(电话:2338802;传真:2325110;邮箱:939818401@qq.com),每月报送工作小结。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