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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实全省第4次暨我市第3次安全生产月度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发布日期:2019-05-10 18:15:19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第4次安全生产月度会议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陕安委办〔2019〕46号)要求和市政府安全生产第3次月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5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安委办制定了《落实全省第4次暨我市第3次安全生产月度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
  各县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保障,对照市级任务分工方案梳理的工作要点,把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并落实到人。一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各县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传达省市月度会议精神,把会议议定事项和会议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相关部门、科室,每一个企业。二要立即安排部署工作。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尽早作出相应的安排部署,并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分管同志要尽快着手推进工作开展,督促工作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主办同志要抓住有限的时间,制定工作落实计划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在工作重点、难点上想办法、出点子,做好参谋和助手,确保工作每月有进度。三要抓住工作重点。各县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突出国考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五项攻坚行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抓住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特别是洛南县、柞水县要高度重视省级执法发现的尾矿库问题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紧盯整改时限,务必全力抓部署、抓督查、抓整改,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不等不靠,紧紧盯住方案时限,梳理重点工作任务,定方案、定措施,抓督查、抓落实,确保工作全面按期完成。一要加强国考和巡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县区、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商安委办发﹝2019﹞33号)要求,加强共性问题的对照自查自改自报工作。二要加大省级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发现问题隐患(见附件2)整改力度。洛南县、柞水县要从快从严督促辖区内尾矿库企业整改问题隐患。要按照全市第3次月度会议要求,一个企业一个方案、一项问题隐患一个清单,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确保尾矿库问题隐患于5月22日前完成整改。三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城市消防“五项攻坚”行动,有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于5月22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各县区、商洛高新区要结合实际,于6月5日前制定自身方案,并全力组织推进。非煤矿山、民爆烟爆、特种设备、旅游景区、学校校园、城镇燃气和长输油气管线、城市安全维管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确保省市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省安委会要求各市每月25日前报送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和落实情况。各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成员单位要加强此项工作的上下对接和横向协调沟通,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落实《商洛市安全生产月度会议制度(试行)》,按照制度要求,务必于每月22日前将本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办。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用切实可行的措施、真实详尽的数据来体现工作实绩,同时要积极向省市应急部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结合我市开展的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市安委办将在每次月度会上重点通报信息报送工作不及时、敷衍了事的县区、部门,并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产生严重影响的,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附件1.doc
  附件2.doc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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