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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近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10:25:43

 应急发〔20201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暨专项督查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安全生产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议精神传达学习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发放安全警示教育片、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督促各行业、各县区企业组织学习。(调查和统计信息科负责)。向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发放警示通报材料。(工矿商贸科、危化科分工负责)。

二、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自查

近期,咸阳市应急局将赴我市就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以及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贯彻落实等重点内容开展交叉检查。检查期间将集中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停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各县区应急局、执法科、工矿商贸科、危化科、监察支队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自查自改,积极展现商洛应急良好形象。

三、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商安委会发【2019】15号)要求,全面、准确、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暗查暗访活动,持续推动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综合协调科、工矿商贸科、危化科、应急保障科、执法科分工负责)。

四、严格事故调查和督查考核

    加强对各县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督查检查,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调查工作偏轻偏软问题;督促各县区加强对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调查和统计信息科负责)。组成若干考核组,结合2019年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对各县区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情况列入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并在全市通报(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分工负责)。

五、加强百日整治行动集中宣传

强化对整治行动的总体宣传,制定整治行动宣传方案,及时发布各县区、各行业百日整治行动的部署、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访,曝光等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调查和统计信息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具体指导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抄送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202013日印发

经办人:刘少华     电话:0914-2332327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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