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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8 11:00:25

商安委办[2020]8号

各县区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加强统计工作力量,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统计报表。此报表与2019年9月开始试行的《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一并执行,要求每月9日之前上报上月统计报表。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

意外情况统计工作通知

 陕安委办〔2020〕9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自2019年9月份实施以来,在各市()、各部门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每月统计与分析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每月将汇总报表和分析报告呈省委、省政府领导审阅,并分送各市(区)、省级各相关部门。省长刘国中、常务副省长梁桂等领导多次对统计分析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意见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刘国中省长、梁桂常务副省长等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精准性,增强统计分析的全面性、宏观性、建设性,做好省政府布置统计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

根据前几个月各地市、各部门双渠道报送情况有些市(区)与行业统计的有关数据不一致,个别指标数据存在偏差。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和信息共享,针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指标,建立完善相应的信息收集、通报工作机制。各市要加强对县(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县(区)完善统计信息归口报送渠道,保证应统尽统。要建立统计数据等情况的核实工作办法,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省级有关承担统计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统计工作的领导,督促所属市、县机构主动与本级应急部门进行对接,对每笔统计数据进行倒查、核实,双渠道数据互相印证,严肃统计纪律,杜绝漏报、漏统西安铁路监管局等有关驻陕单位,要按照“三必须”的原则,切实承担本行业领域统计任务,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严格按统计制度规定做好统计工作。

二、完善报送内容,全面开展统计

全面摸清、掌握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人身意外情况,充分发挥统计作用,科学准确进行分析,拓展统计分析深度、广度,提出合理的应对措施。经研究,从2020年1月开始,开展统计数据背景事故、灾难、事件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市(区)、各部门克服困难,整理填报事故、灾难、事件具体情况,2020年2月11日前,同时报送1月份统计报表和本通知附件的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三、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统计报表

本统计内容和指标面广量大,汇总分析任务繁重。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力量,配齐统计人员,创造工作条件,支持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各承担统计任务的部门,要及时收集信息数据,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工作,提前做好数据汇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汇总报送统计报表。各市应急部门、省级各承担统计任务的部门,每月9号前向省应急厅报送报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严禁逾期拖延,保证全省统计报告按时提交。

 

附件:陕安委办〔2020〕9号附件.xls(点击打开报表)

      1. 事故灾难情况统计表

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

3. 人身意外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26



 

 

 

 

 

 

 

 

 

 

 

 

 

 

 

 

 

 

 

 

抄送: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陕西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26日印发

共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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