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商洛市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商洛市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和信息报送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9 13:29:50

商洛市森林防灭火

应急响应和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市森防总指【2020】4号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明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和信息报送有关事项,及时、快速、妥善处置各类森林火情,根据国、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陕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陕西省常用森林防火标准汇编》《商洛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国省关于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文件要求和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响应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坚持重兵投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信息报送坚持有火必报、归口管理和逐级上报制度。

(四)坚持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森林防火期内火灾日报告制度,做到“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及时、准确、详细、规范森林火灾信息报送。

(五)坚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主渠道,其他个人、单位、部门发现和掌握的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同级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森林火灾火场发展态势、扑救情况和严重程度,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Ⅳ级响应

一般情况下,村组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撤离受火灾威胁人员及重要物资,报告镇办政府,同时组织村组森林防灭火队伍赶赴现场,按照镇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和预案开展扑救工作;镇办政府接报后,设立镇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镇级森防指),镇办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并报告县区森林火灾预防及初期扑救指挥部(简称:县区森防指)和县区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简称:县区森防总指);县区森防指接报后,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调动县区防灭火力量支援灭火发现邻近本辖区的县区外森林火灾,应当启动联防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县区。

Ⅲ级响应

发生森林火灾6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的;或者造成3-6人重伤;或威胁重点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安全;或者发生在县域内镇办毗邻地区、明火难以控制、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或者镇办扑救力量不足请求支援时,县区森防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向县区政府和县区森防总指报告,同时向县区森防指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设立县区级扑火前指,县区森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扑火前指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扑救,并报告市森防指;县区林业局负责协调本县区森林防灭火队伍组织专家对火场火势进行研判,协助制定灭火措施和方案,组织调运灭火机具及相关防灭火装备,协助组织指挥火场扑救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市森防指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调动相关力量支援灭火。若火势难以控制需要调集社会力量扑火,由县区森防指报告县区森防总指,由县区森防总指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任扑火前指总指挥,县区林业局负责组织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本县区武警、消防救援、民兵预备役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其余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县区森防总指的调遣和安排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森林火灾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者造成1-2人死亡;或者造成7-15人重伤;或威胁重点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安全;或者发生在市、县毗邻地区、明火难以控制、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或者扑救力量不足请求支援时,市森防总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设立扑火前指,市森防总指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或委托指挥长担任扑火前指总指挥;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火场现场指挥长,组织实施市级扑火前指作战指令,组织指挥火场扑救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完善灭火措施和方案,组织调运灭火机具及相关防灭火装备,指导火场扑救及相关处置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全市武警、消防救援、民兵预备役、矿山救护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其余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市森防总指调遣和扑火前指安排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Ⅰ级响应

发生森林火灾24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的;或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6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或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情况时,或者发生在省、市毗邻地区、明火难以控制、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在市森防总指组织指挥扑救的同时,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请求协调省内外森林防灭火队伍、武警、消防救援和其他社会力量,申请直升机、灭火炮等救援装备参与救援,贯彻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四、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统一归口管理,实行有火必报、逐级上报制度,各级森防总指办公室作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主渠道。

(一)报送程序和时限

村组发现火情(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办政府;镇办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核实准确,同时报告县区森防指和县区森防总指;县区森防总指负责向同级政府总值班室和市森防总指报告;市森防总指接到报告后,负责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信息报送实行审批制度,报送内容由各级森防总指总指挥长或委托其他领导审批。

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和上级要求核查反馈的结果,县区森防总指办公室应当在2小时内按要求进行反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按时限说明原因并尽快反馈。森林火灾月报表必须于当月24日前上报,当月24日之后发生的森林火灾可于下月初进行补报。

对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县区森防总指办公室应当于每天7时开始,每隔4小时按照规定内容向市森防总指办公室书面报告火场态势、扑救进展等情况。因天黑人员撤离,于次日7时30分前由扑火前指向县区或市森防总指办公室续报,市森防总指办公室按照规定报告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报送内容

1、火灾名称、编号应当统一规范,具体参照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的林业行业标准《森林火灾名称命名方法》进行命名。鉴于火灾初期火灾程度无法判断,灾害等级可待性质确定后,以书面材料形式补报或在月报火灾综述中明确;

2、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或发现时间)和县区森防总指办公室接到报告时间;

3、起火地点:起火单位、地名(行政地名)和经纬度;

4、起火原因:人为火(何种用火引起及肇事者情况)、自然火、境外火等情况;

5、火情态势:火线长度、火势强度、发展方向、蔓延趋势、是否威胁重要目标、控制程度等情况;

6、扑火人员:出动扑火人员数量(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队、参战武警及驻军部队、职工群众)等情况;扑火前指设置(包括总指挥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7、扑火装备:出动航空消防飞机情况,森林消防指挥车、运兵车、通信车、水泵、水枪、灭火机、割灌机、油锯、组合工具等扑火装备设备数量,火场通信保障等情况;

8、扑救情况:扑救方案及采取的扑救措施,隔离带开设和天然隔离带(周边河流、道路、农田等)情况,扑救进展及扑救成效等情况;

9、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其他损失等情况,受害森林面积一时无法确定的,可待确定后,以书面材料形式补报或在月报火灾综述中明确;

10、地形地貌:平原、丘陵、盆地、山地、高山以及地势等情况;

11、可燃物情况:林相、树种、植被、可燃物载量等情况;

12、重要目标: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军事设施、油料燃料库(罐)、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距火场方位、距离等情况;

13、火场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雨等情况;

14、水源情况:湖泊、河流、水库、储水池,距火场距离等情况;

15、边界附近火情:距县区、市、省界的距离,火情发展态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面积及扑救等情况。

当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应当先综述火场总体情况,再分述各火场情况。

(三)报送格式

森林火灾信息格式应当统一规范,标题醒目简洁,内容全面,语言精炼,文件编号、日期和报送时间准确,并注明值班人和签发人等内容。

(四)报送方式

《森林火情报告》书面报告在领导审签盖章后通过传真上报,并同步上传《森林火情报告》电子版。重要的森林火灾、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或威胁重要目标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电话报告,1小时内补报文字材料。

 

附:1.森林火情报告(模板)

    2.森林火灾火情报告规范用语(参考)

 

 

附件1

内部






 



森林火情报告

  楷体小三加粗 

  期号黑体小三 
第19xx期


××县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xx时

 

××县××镇(办)森林火灾情况报告XX





  大标题黑体小二 

 



市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正文仿宋国标三号 

  小标题仿宋国标三号加粗 
一、火灾情况


1、(起火时间、地点

据×镇×月×日××时报告:×市×乡×村×山×月×日××时××分发生(发现)森林火灾(经纬度)。

2、(火场态势、周边情况、伤亡、林相、面积、火因等)

目前火场火势平稳(较弱、中等、较强、剧烈),东(南、西、北)线有×条连续(断续)火线,长×米(公里),向东(南、西、北)方向发展,蔓延速度较快(慢),目前已经(没有)得到控制。火场周边有(无)重要设施及民居,

已紧急采取xx(疏散、开设隔离带)等措施处理。火灾共造成x人受伤(死亡),过火面积约×公顷,起火原因为××,林相为××林。

3、(火场天气

火场天气晴(多云、少云、阴),风力×级,风向×,温度×℃-×℃,降雨量。

二、扑救情况兵力部署、指挥员、扑救方式

截止×日××时共投入兵力×人(其中武警森部队×人、专业扑火队×人、武警部队×人、驻军×人、群众×人),从×紧急调派增援的兵力×人(其中武警森部队×人、专业扑火队×人、武警部队×人、驻军×人、群众×人),预计×日××时到达火场。火场东(南、西、北)线有兵力×人(其中武警森部队×人、专业扑火队×人、武警部队×人、驻军×人、群众×人),目前正在采取(阻隔、清理)的方式进行扑打(余火)。火场现有飞机×架(其中直升飞机×架),×架飞机进行化学(机降、吊桶)灭火,×架侦察(运输、检修)任务。

火场前线指挥部设在×县×镇,×局(县)局长(县长)×××为前线总指挥,电话为×××××××××。

三、扑火前指工作情况批示扑救方案县区工作

××领导对火灾扑救高度重视,批示“×××××”,前指拟定了××的扑救方案。

县区领导×××在防火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为组长的工作组已经于×日××时前往火场协调扑救工作。

 四、其它情况火案查处、支援等

现已查明火因为吸烟(烧荒、高压线、上坟烧纸、计划烧除…)引起,肇事者(×××,男,×岁,为×县×镇×村村民)已经被拘留。

需要市上支援……。

有新情况再续报。(本次火灾最后一次报告)

 

                   ××县森林防灭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20××××××××××

 

 

注:1   标红部分为森林火灾必报信息

2   标蓝部分如已确认在报告中体现,如未确认可延迟上报

3   标绿部分为初报(续报一……

 

 

 

 

 

 

 

 

 

 

 

 
















 


 


编辑:XXXX                               签批:XXX

附件2

扑火过程中火情报告规范用语(参考)

 

1. 火势没有得到控制

火场有明火燃烧,(东、西火线。。。南、北火线。。。),扑火力量只能对部分区段的明火进行扑打,其余正在蔓延,扑火人员没有对火场形成有效控制。

2. 火势得到初步控制

火场稳定可控,已有部分火头被扑灭,(东、西线。。。南、北线。。。),明火没有继续蔓延,火场扑火力量有把握在(时间)内对整个火场实现合围。

3. 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扑火人员已对整个火场形成合围,外线明火已全部扑灭,火场已无蔓延可能,火灾扑救取得决定性胜利。

4. 明火全部扑灭

整个火场已无明火燃烧,但火场内部仍有部分烟(气)点,所有扑火人员开始分段、分区清理烟(气)点并看守火场。

5. 火场清理完毕

经过X天清理看守,火场已达到无火、无烟、无气的“三无”标准,已无复燃可能,看守人员已全部撤离,火灾彻底扑灭。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