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委会文件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2023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5 10:23:12

为严格落实《商洛市矿业安全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商政办发〔2022〕1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3年全市108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逐一明确,随文印发。请各级负有尾矿库管理职责的单位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巡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

县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因职务变动发生变更的,各县区安委办要及时在县区政府网站公布,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附件:2023年商洛市尾矿库地方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xlsx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