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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

    

发布日期:2023-11-28 15:50:02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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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各县(区)、各市级部门要结合今冬明春季节特点,聚焦消防、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燃气、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烟爆、建筑施工、冬季取暖、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工作,突出年末岁尾、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以及各级检查交办的重大风险隐患,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集中排查治理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严密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办将在元旦、春节前组成督导组,对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方案》强调,要通过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四个工作目标,全面查摆存在问题,加大安全管控力度,动真碰硬把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拿出最严厉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最严厉的处罚,奋战一百天,打好“攻坚仗”。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方案》要求,县(区)各市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问题清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好经验、好做法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要运用事前问责对边整治边出事、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事故或产生较大影响、涉嫌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综合科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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