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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及时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发布日期:2023-11-29 16:14:42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安委会印发文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文件规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各位副市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39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市安委办主任,各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同时文件明确了市安委办七项工作职责。

下一步,我市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密切与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加强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治理,严肃责任追究,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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