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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0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2008-01-01 11:14:25

一、12350是什么

12350是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领域的举报投诉工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核配“12350”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

二、12350受理范围

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该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 违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使用)监管规定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销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炼油、小冶金和淘汰落后的产品、工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4. 建筑施工、工矿商贸、非煤矿山存在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作业的。

5. 关闭取缔,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 迟报、漏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予以整改的。

7.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12350受理时间

24小时开通热线。

四、反馈时间

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15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举报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拨打方式

其中包括:语音导航、咨询查询、信息制定、语音留言、转接人工坐席等。提供7×24小时服务。

六、基本流程

1、是否受理

2、登记

3、分派

4、调查处理

5、回复或上报

6、归档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九、注意事项

1、在省(区、市)内使用特服号码的,直接拨打“12350”;跨省(区、市)投诉的,需在“12350”号码前加拨地区号。

2、各地在开通“12350”电话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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